阿尔巴尼亚的官方语言。印欧语系中一种独立的语言。主要分布于阿尔巴尼亚,使用人口280万,也通行于南斯拉夫塞尔维亚共和国的阿尔巴尼亚人聚居地区,使用人口
133万余人;在希腊与阿尔巴尼亚接壤的小部分地区和意大利南部的阿尔巴尼亚人聚居地区也有人使用。总的使用人口约
450万。阿尔巴尼亚学者认为阿尔巴尼亚语源自古代伊利里亚语,但这种亲缘关系尚有待于进一步验证。
主要方言有两种:南部的托斯克方言和北部的盖格方言,差别不大。1908年11月14日马纳斯蒂尔代表大会确定了阿尔巴尼亚语现在使用的拉丁字母表。1972年11月阿尔巴尼亚正字法会议确定了统一的标准语言,认为这种标准语言的基础是两种主要方言中共同的基本要素。1967年公布了《阿尔巴尼亚语正字法规则》草案。1980年《现代阿尔巴尼亚语词典》
(见图)
的出版标志着阿尔巴尼亚统一的标准语言达到了新的水平。文字以拉丁字母为基础,共有36个字母,其中包括2个加符字母,9个二合字母。拼写和发音基本一致。
阿尔巴尼亚语的名词分阳性、阴性、中性,有单数和复数、定指和不定指之分,有
6个格。连接小词是特有的词类,它连接名词和形容词、名词和属格名词或名词和属格代词。形容词一般位于名词后,与名词的性和数一致。如形容词位于名词前,则有强调意义。动词有下列语法范畴:三个人称和两个数;主动语态和被动语态;展开式(陈述式、连接式、条件式、愿望式、命令式和惊奇式)和非展开式(不定式、形动式和副动式);现在时、过去时(未完成过去时、完成时、现在完成时、过去完成时)、将来时和前将来时。
阿尔巴尼亚语吸收了希腊、斯拉夫、土耳其和意大利等语言的许多借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