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与语言相关的事物(例如文学和演讲)基本上都可以进行翻译,包括小说、电影、诗歌、演讲等等。但是不同的领域,翻译的困难度也不同。例如,诗歌几乎是不可能准确翻译的,因为诗歌的形式、音韵等,都是组成其含义的一份子。
很多非文学类文本的翻译工作,包括软件手册和其他商业及专业文本,注重的是意义的传达,以能通顺传意为主要要求。在全球化的潮流下,不但有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同时企业的经营也越来越以全球观点出发,这也带动了国际化与本地化产业的兴起。
如果说非文学作品的翻译是一项可以学习的技能的话,那么翻译文学作品甚至诗歌,往往可以说是一门艺术,需要一些天赋。文学翻译出于美学的考量,在翻译时不能仅注重字对字、词对词的翻译,更不能忽略了文化间的不同点,否则经常会导致译文在语意、美感、风格上的流失。总之,一个优秀的翻译人员必须在准确性和可读性之间找到很好的平衡。
除了出版业以及本地化相关产业外,很多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也需要大量的翻译人才。例如官方语言有两种的加拿大政府,所有的政府文件都必须翻译为英语和法语;另外像拥有很多官方语言的欧盟,更是必须雇用大量的翻译人员。
对于翻译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的学科,一般称为翻译研究。 中国的翻译理论和实践在世界上有显著的地位。《礼记》已有关于翻译的记载。《周礼》中的“象胥”,就是四方译官之总称。
《礼记·王制》提到“五方之民,言语不通”,为了"达其志,通其欲",各方都有专人,而"北方曰译"。后来,佛经译者在“译”字前加“翻”,成为“翻译”一词,一直流传到今天。
在中国,佛经的翻译自后汉至宋代,历一千二三百年,这样历久不衰的翻译工作,在世界上是空前的。从实践中产生的理论,也以佛家为最有系统,最深刻。晋代道安(314~385)主张质,即直译。他提出了"五失本",意思是,在用汉文翻译佛经时,有五种情况允许译文与原文不一致。他又提出了“三不易”,意思是,三种不容易做到的情况。苻秦的鸠摩罗什(344~413)则主张除“得大意”外,还须考虑到“文体”。他说:“天竺国俗,甚重文制,其宫商体韵,以入为善。凡觐国王,必有赞德;见佛之仪,以歌叹为贵,经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哕也。”(《高僧传》卷二《鸠摩罗什传》)隋代彦琮(557~610)最推崇道安的理论,他主张直译,提出“八备”和“十条”。“八备”指翻译者必须具备的八项条件;“十条”指他对译文体例、格式的十种规定。到了唐代,玄奘(602~664)是中国翻译史上集大成的人,文质并重,但似以质为主。他没有留下专门阐述翻译理论的文章。《翻译名义集》中记载了他的“五种不翻”的学说,指出有五种词语只能译音。北宋赞宁总结了前人的经验,提出翻译佛经的"六例",详细探讨了翻译中六个方面的问题。他给翻译下的定义是:"翻也者,如翻锦绮,背面俱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这个生动的比喻,说明翻译是一种艺术(如翻锦绮),它将(语言的)形式加以改变(左右不同),而内容不变(背面俱花)。 翻译的具体形式很多,有口译、笔译、机器翻译等,从翻译的物质形态来说,它表现为各类符号系统的选择组合,具体可分为四类:
(1)有声语言符号,即自然语言的口头语言,其表现形式为电话通讯、内外谈判和接待外宾等;
(2)无声语言符号,包括了文字符号和图象符号,其表现形式为谈判决议、社交书信、电文、通讯及各种文学作品等印刷品;
(3)有声非语言符号,即传播过程中所谓的有声而不分音节的"类语言"符号,其常见方式为:说话时的特殊重读、语调变化、笑声和掌声,这类符号无具体的音节可分,语义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其信息是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得以传播的,比如笑声可能是负载着正信息,也可能负载着负信息,又如掌声可以传播欢迎、赞成、高兴等信息,也可以是传递一种礼貌的否定等。
(4)无声非语言符号,即各种人体语言符号,表现为人的动作、表情和服饰等无声伴随语言符号,这类符号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性,比如人的有些动作,在不同的民族文化中所表示的语义信息完全不同,不仅如此,它还能强化有声语言的传播效果,如在交谈时,如果伴有适当的人体语言,会明显增强口头语言的表达效果。
这四大类符号既可以表达翻译的原码,也可以表达翻译出的译码,它们即可以单独作为原码或译码的物质载体,也可以由两种、三种、四种共同组成译码或原码的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