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又称利己主义。以个人私利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的思想体系和道德原则。
个人主义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是资产阶级道德的根本原则。其特征是:把个人价值看得高于一切,把个人的特殊利益凌驾于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之上,为达到个人目的,甚至不惜损害和牺牲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个人主义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作为私有制的产物、它是一切剥削阶级共同的道德原则。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它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禁欲主义、专制主义和宗教统治的有力思想武器,曾发挥过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又有鲜明的损人利己的弊端。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发展到了顶点,成为极端个人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者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尔虞我诈,唯利是图,甚至要求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服从于个人利益。个人主义是与无产阶级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根本对立的。个人主义也是小生产者人生观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他们身上主要表现为自由散漫和狭隘自私。
在革命队伍内部,个人主义也表现为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宗派主义等,这是剥削阶级道德原则在革命队伍内部的反映。坚持和发扬集体主义的精神,提倡大公无私、克己奉公,反对和克服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和“合理利己主义”等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是思想战线的重要任务之一。
个人主义
自由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波普尔认为,个人主义同唯我主义或自私自利根本不同,自私自利的行为既可以是个人做出的,也可以是一个集团做出的。个人主义是与集体主义对立的概念。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论和价值观。 哈耶克指出,真正的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是: (
1
)它主要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 (
2
)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个人主义的核心是本体论的个人主义。这种本体论的个人主义的最典型的阐释者是霍布斯,人们常用机械主义来概括这种个人主义的立场。简要地说,认为个人先于社会而存在,个人是本源,社会、国家是个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某种权利或利益而组成的,除了个人的目的,社会或国家没有任何其他目的。 边沁曾说,所谓“共同体”完全是虚构的概念,“共同体的利益”只是该共同体的成员的利益之总和。与本体论的个人主义紧密相连的是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其核心是强调认识的个人特征,否认客观真理。许多自由主义者关于个人自由的论证就是从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出发的。密尔曾经从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出发论证言论和讨论自由的必要性。在个人主义中至关重要的还有伦理个人主义,它的核心是否认道德的绝对性,强调道德在本质上是个人的。个人主义的根本原则在于,善和恶完全是个人的主观评价,因为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与恶的共同准则,善和恶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一个行为若只关乎个人,那么,个人就是该行为道德与否的评判者,他无须诉诸于任何高尚的伦理原则,只要判定该行为是否增加自己的快乐,就可评价该行为的道德性。 宗教个人主义意味着,个人对自己的宗教命运负责,个人有权以他个人的方式并通过自己的努力直接与上帝建立联系,而无需要通过任何中介机构。伦理个人主义实际上使个人的意旨有了神圣性。正是在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宗教个人主义的基础上,政治与经济个人主义才有了可能。政治个人主义的原则包括: (
1 )个人权利的至高无上性; (
2 )政府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
3
)政治个人主义的延伸必然要求政府的建立必须基于社会成员的同意,政府权威的合法性来自公民的同意,即民主原则。经济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追求自己经济利益的合法性,强调个人通过竞争和市场经济实现个人利益,强调政府较少干预经济。至于方法论个人主义,许多自由主义者认为,完整的个人主义包含方法论个人主义,但方法论个人主义与个人主义诸项基本规范则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