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国土面积5765平方公里。文莱达鲁萨兰国位于加里曼丹岛北部,北濒南中国海,东南西三面与马来西亚的沙捞越州接壤,并被沙捞越州的林梦分隔为不相连的东西两部分。海岸线长约161公里,沿海为平原,内地多山地,有33个岛屿。东部地势较高,西部多沼泽地。属热带雨林气候,炎热多雨。年均气温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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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约38万(2007年),其中马来人占67%,华人占15%,其他种族占18%。文莱的国语为马来语,通用英语,国教是伊斯兰教,其他还有佛教、基督教、拜物教等。
首都 斯里巴加湾市 Bandar Seri
Begawan ,位于文莱-穆阿拉区,面积16平方公里,人口约7万。原称文莱市,从十七世纪起即成为文莱首都,1970年10月4日改为现名。
为主要海港和旅游胜地。
文莱古称浡泥。自古为酋长统治。15世纪伊斯兰教传入,建立苏丹国。16世纪中叶,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相继入侵这个国家。1888年,文莱沦为英国的保护国。1941年,文莱被日本占领,1946年英国恢复对文莱的控制。1959年,文莱与英国签订协定,规定国防、治安和外交事务由英国管理,其他事务由文莱苏丹政府管理。1971年,文莱与英国重新签约,规定除外交事务和部分国防事务外,文莱恢复行使其他所有内部自治权。1978年,文莱苏丹赴伦敦就主权独立问题同英国政府谈判,并缔结了友好合作条约。根据条约,英国于1984年1月1日放弃了其掌握的文莱外交和国防权力,文莱宣布完全独立。独立以后,苏丹政府大力推行“马来化、伊斯兰化和君主制”政策,巩固王室统治,重点扶持马来族等土著人的经济,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严格维护伊斯兰教义。
文莱是一个“主权、民主和独立的马来穆斯林君主国”。1956年9月29日颁布第一部宪法。独立后它的基本条款继续有效。1971年和1984年曾进行重要修改。宪法规定,苏丹为国家元首,拥有全部最高行政权力和颁布法律的权力,同时也是宗教领袖。设宗教、枢密、内阁、立法和世袭等5个委员会(1984年独立后,立法委员会停止运作,内阁委员会改为内阁政府),协助苏丹理政。
文莱是东南亚第三大产油国和世界第四大液化天然气生产国。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和出口是文莱的经济支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6%和出口总收入的95%。石油储量和产量仅次于印度尼西亚,年采原油1200万吨,居东南亚第二,液化天然气的出口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5.1万美元(2007年数据),是世界最富有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文莱政府大力推行经济多元化和私营化政策,力图改变过分依赖石油和天然气的单一经济结构。
目前文莱驻华使馆不办个人旅游签证,可办团体旅游签证,每团不少于5人,其中一人为导游。如个人办商务、探亲签证,需提供文方邀请信及文移民局批准函。自2003年4月起,签证申请人还需提供健康证明。官方代表团则仅凭文方政府邀请信。办理签证时需填写申请表一张、交相片一张,签证费80元。签证需时3个工作日,有效期3个月,入境时移民局盖14天停留章。
关于落地签证:现文莱对中国旅游团组实行72小时落地签证,由当地旅行社与国内旅行社联手办理并事前一周得到文移民局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