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层建筑领域中各种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行为以及由此结成的特定关系。政治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重大影响和作用。它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产生的一种重要社会现象。这一社会现象很复杂,一般来说,这个词多用来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然而社会学家也用来指涉包括各种利益机构、学校、宗教机构在内的相互之间的关系。各时代的政治学家和政治家都从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重点对它作过各种论述,但至今还没有公认的确切定义。 由于人们在不同时代面临的历史任务不同,需要政治发挥作用的侧重点和着力点不同再加上不同历史观的影响,所以在解释政治概念时所强调的内容也就不同,于是就产生了对什么是政治的各种各样回答,形成了众多的关于政治的定义。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认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政治就是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政治就是参与国家事务,给国家定方向,确定国家活动的形式、任务和内容”,“政治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艺术”。这些论述概括反映了政治的本质、属性、基本内容和特征,是研究政治现象和为政治下定义的指导思想。
西方的政治学家为政治下过许多定义,例如: ①认为政治是国家的活动,是治理国家,是夺取或保存权力的行为。 ②认为政治是权力斗争,是人际关系中的权力现象。 ③认为政治是人们在安排公共事务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一种活动,政治的目标是制定政策,也就是处理公共事务。 ④认为政治是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 ⑤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的利益关系,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 20世纪80年代,中国政治学界对“政治”概念的主要看法有: ①政治是各阶级为维护和发展本阶级利益而处理本阶级内部以及与其他阶级、民族、国家的关系所采取的直接的策略、手段和组织形式。 ②政治是一定阶级或集团为实现其经济要求而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活动,以及实行的对内对外全部政策和策略。 ③政治是主要由政府推行的、涉及各个生活领域的、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占主要地位的活动。 ④政治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阶级社会的上层建筑,集中表现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权力斗争、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和使用等。 |